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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立案标准 盗窃罪从重处罚情节

2022年5月27日  广州辩护律师事务所   http://www.gzzmlss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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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

  1、数额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从重处罚情节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文章来源:广州辩护律师事务所

律师:粤鑫律师团队[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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