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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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哪些 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和类型呢?

2022年6月26日  广州辩护律师事务所   http://www.gzzmlss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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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哪些

  贪污贿赂罪是职务犯罪中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我国一直都严打职务犯罪的行为,尤其是国家,企业内的犯罪行为。那么,大家是否了解过公司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哪些呢今天将由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哪些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

  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即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贵任。根据这一立法解释,以下;四种人;纳入了渎职犯罪的主体范围之内。

  一是法律授权规定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

  二是在机构改革中,有的地方将原来的一些国家机关调整为事业单位,但仍然保留某些行政管理的职能,如林业管理部门等。

  三是有些国家机关将自己行使的职权依法委托给一些组织行使,如烟草专卖、盐业管理部门等。四是实践中有的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国家机关以外的人员从事公务,如合同制民警、聘用人员等。

  二、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三、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公司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哪些的法律知识,欢迎登录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和类型呢?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那么职务犯罪有哪些特征和类型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职务犯罪是一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拥有职权是其犯罪的前提。我们国税部门拥有;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因此,职务犯罪也就有可能伴随着手中的;两权;而产生。事实上,近年来,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并一度呈现高发态势,被检察机关列为预防职务犯罪和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点行业。所以,国税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构建和谐国税、平安国税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

  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类型如下:

  什么是职务犯罪,各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有着不同的认识。在我国,认识比较统一的职务犯罪概念,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1、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是行为的渎职性。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

  2、根据渎职行为的具体特点,可将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二是擅权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等。

  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

  3、国税部门多年来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二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三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四是在涉税事项审批、查办税务违法案件、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招标、物品采购中,收受贿赂;五是挪用税款、税务经费、随意改变入库级次、转引买卖税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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